红枣、玻璃期权“脚步声”渐近,郑商所就相关合约征求意见
发布日期:2024-03-04 11:56    点击次数:160

  红枣、玻璃期权脚步声渐渐临近。

  11月15日,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公告,就红枣、玻璃期权合约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。

  据了解,红枣、玻璃现货市场基础良好,产销量多年来均位居世界首位,市场主体多元,相关产业企业数量均逾千家。

  近年来,宏观环境复杂多变,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多,红枣、玻璃品种现货价格波动幅度加大,企业经营利润难以保持稳定,相关实体企业迫切需要期权工具作为开展风险管理的有力补充。

  根据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,红枣、玻璃期权多数合约条款与已上市期权保持一致,方便投资者熟悉掌握。其中交易单位均为1手标的期货合约,报价单位为元(人民币)/吨,涨跌停板幅度与标的期货相同,行权价格数量为覆盖标的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.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,行权方式为美式。

  部分合约条款有一定差异化设计,但与已上市期权合约设计思路相同,在贴近品种实际、守牢风险底线的同时,更好地集中市场流动性,促进提升运行效率。

  事实上,期权价格能够高效汇集各类交易主体对期现货价格走势、价格波动水平等多种市场信息的远期预测,提高信息传递效率,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。同时,期权的本质是“价格保险”,其风险管理功能有助于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,为服务国家战略注入“期货力量”。

  相关市场人士表示,上市红枣期权有利于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。我国红枣主产区主要集中在环塔里木盆地区域,当地红枣产量占全国产量的49%,红枣种植收入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。发挥期货市场功能保障枣农种植收益、帮助当地企业稳定经营,是金融市场助力边疆发展、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体现。

  “总的来说,上市红枣期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红枣价格形成机制,提高市场运行效率,优化产业资源配置,进一步提升红枣产业成熟度。同时,开展红枣场内期权交易也为红枣‘保险+期货’试点提供场内期权对冲工具,降低风险对冲成本,增强保险能力,在保障果农种植收益的前提下减少果农保费支出,从而提升‘保险+期货’试点整体效益。”相关市场人士表示。

  在红枣、玻璃期权合约设计过程中,郑商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市场调研,针对上市期权新品种的经济价值、可行性及合约设计,征求了产业企业、机构投资者及期货公司的意见和建议。

  同时,调研单位均表示,红枣、玻璃品种期现货市场基础较好,相关企业避险需求大,保值需求多样化,具备上市期权的市场基础。尤其当前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多,利用期权管理风险的需求增加,相关市场主体纷纷呼吁上市红枣、玻璃期权,构建全方位风险管理体系,进一步助力企业稳定生产经营,更好地服务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。